公立医院院区
与院区共建服务点,承接筛查执行、康复训练与随访管理;诊断职能始终在院方。
已在合作:昆明市妇幼保健院(三级甲等,整体合作运营);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(跨省整体托管运营)。
我们不替代医院的诊疗职能,而是作为补位力量,把筛查、康复训练与长期随访嵌进院区既有服务流程, 形成「医院诊断 + 院区服务 + 家庭管理」的协作链条。我们以培训与体系搭建作为合作交付内容,而非单纯替代服务; 合作期间形成的筛查、建档与随访能力,随项目移交院方持续使用。
合作流程
每一步都写清「院方配合什么、我方投入什么、产出是什么」,先把边界谈清楚,再动工。
与院方确认服务缺口、场地条件与合规要求,明确双方在筛查、诊断、康复各环节的职责边界。
院方:提出需求与场地 | 我方:出初步方案 | 产出:合作意向与职责边界清单
按院区条件配置检查与训练设备,派驻具备资质的技术人员,纳入院区统一管理规范。
院方:场地与统一管理 | 我方:设备、人员与规范对接 | 产出:可运营的服务点
面向辖区儿童青少年开展视力筛查,建立屈光发育档案,异常情形按流程转诊至医院眼科。
院方:诊断与转诊承接 | 我方:筛查执行与档案建立 | 产出:屈光发育档案
依据医师意见执行康复训练与防控管理,按周期复查并向院方与家长反馈进展。
院方:诊疗意见 | 我方:训练执行与随访记录 | 产出:周期随访报告
对院区医护人员开展筛查、建档与随访的带教培训,移交记录表单与质控方法,使院区在合作期结束后具备独立运转能力。
院方:参训人员 | 我方:带教、表单与质控方法移交 | 产出:院区独立运转能力
合作对象
不同类型的伙伴,合作起点不同。已开展的代表性合作见首页「中心网络」。
与院区共建服务点,承接筛查执行、康复训练与随访管理;诊断职能始终在院方。
已在合作:昆明市妇幼保健院(三级甲等,整体合作运营);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(跨省整体托管运营)。
面向幼儿园与中小学开展进校视力筛查,按「进校筛查 → 初筛与建档 → 异常转诊 → 干预训练 → 定期复查」五段流程执行,对接学校与家长。
规模口径:每年为在校学生提供约 30 万人次的免费视力检查。
作为定点机构承接低视力康复救助项目:救助对象由合作院区与相关单位共同核定,救助内容、名额与周期单独公示。
资质:中国残联定点儿童低视力救助机构、云南省残联定点低视力康复救助机构。
进校筛查
按学校与年级组织集中筛查,现场完成视力检测与屈光初筛
建立屈光发育档案,记录视力、屈光与眼轴等基础数据
筛查异常按流程转诊至合作医院眼科,由医师作出诊断
依据医师意见开展康复训练与防控管理,执行过程记录归档
按周期复查并更新档案,向院方与家长反馈进展
五段流程与《儿童青少年“五健”促进行动计划(2026—2030 年)》中「屈光筛查 — 电子档案 — 分级分类干预 — 转诊随访」的要求相对应。
质量与合规
资质与定点详情见「关于我们」。
常见疑问
按项目与院方共同确认;面向家长的服务按公示价格收费,服务前出具书面项目与价格清单,由家长确认后开展。公益救助项目不向受助家庭收费。
屈光发育档案向家长开放查询;涉及未成年人的信息按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与监护人授权要求管理,不用于合作范围之外的用途。具体数据管理条款在合作协议中约定。
这正是第 05 步「带教与移交」的意义:合作期间对院区医护开展带教培训,移交记录表单与质控方法,使院区具备独立运转能力,不形成对任何一方的长期依赖。
不会。公益救助与市场化收费两条线仅在资金来源与核算上分开运行、分别公示,执行同一套质控标准;不因参与救助而附加任何收费项目。
合作申请
提交意向 → 初步沟通与需求确认 → 方案与协议。收到意向后我们会在 2 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。